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有着积极的作用,公开数据显示共有158个责任追究问题,3371人被问责,超半数被问责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这些都体现出移交问题追责问责级别高、力度大、覆盖广。
第三轮环保督查就要来了,那么在第二轮环保督察的基础上,环保企业应该做好那些准备呢?
以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地方公开的通报为例,督察组对污染防治问题给予了重点关注。对此环保企业应加强对污染防治问题的检查。
1.做好环保许可管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验收弄虚作假、报告书、报告表内容不实、违反“三同时”、未公开验收报告等是不合法的,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企业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执行
无证排污或降级管理、证照失效、申报不全、排放情况与实际不符、在线监测情况与实际不符、未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未落实执行报告制度等等行为是不合法的,应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和执行,提供提供必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各类环境信息真实有效,不得瞒报或谎报。
(4)环境保护税缴纳
环保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企业应当知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2.污染防治管理
(1)生产车间管理
环保企业应在办公楼门口悬挂整体平面布置图,标示出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固废仓库、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等位置,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以及生产废气排放口位置。
产生废水的车间地面应当落实防腐防渗保护措施。产生废气的车间应当落实完善的收集处理设施。
(2)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应当对相关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设备基础信息档案,提出对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要求、信息传输检查要求等内容,以保证监控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且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擅自修改数据。
(3)废水污染防治
环保企业应建立废水管理制度,明确废水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排放要求,保持处理场所整洁,无关人员请勿进入,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排放口标志牌;
(4)废气污染防治
环保企业应建立废气管理制度,明确废气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废气排放的目标指标,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对各类废气排放源分别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定期监测废气排放情况,对照相关排放标准做合规性评价,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5)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企业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目标指标,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镇街生态环境分局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涉及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需办理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手续后方可转移。
(6)危险废物管理
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的目标指标,建立危险废物来源清单和危险废物处置商及处置情况清单。
第三轮环保督察已经开始了,企业应根据环保自查清单进行自检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为共建绿色环境也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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