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数据
一、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研发投入补贴奖励
对在南京江北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于2016年8月1日后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
1、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1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其他补贴奖励
1、对进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原则上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2、对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且未获得过该类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且研发投入小于200万元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30万元奖励;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1000 万元(含)至2000万元之间,或研发投入在200万元(含)至600万元之间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40万元奖励;
(3)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元(含),或研发投入大于600万元(含)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5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3、对有效期内整体迁移到江北新区并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市外迁入高企,给予30万元奖励。结合市级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三、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及政策兑现程序:
(一)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与政策法规局定期发布相关工作安排;
(二)企业将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和认定前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行政区(园区);
(三)行政区(园区)审核并推荐上报;
(四)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与政策法规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复核,并报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专题研究审定;
(五)结果公示;
(六)政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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